关于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方法的通知
作者: 发布于:2013-7-18 21:16:02 点击量:
各建设行业有关单位、各参加职称申报的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:
2013年度建设工程职称评审(中级、高级)工作即将开始,根据《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》(扬府办发〔2012〕69号)规定:申报人员必须完成规定公共科目及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课时。为了帮助和方便大家顺利完成专业科目的学习,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继续教育基地——扬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门建立了“扬州市建设类专业技术人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远程培训学习平台”,培训对象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、规划设计、工程监理、招标代理、造价咨询、房地产开发(中介)、物业管理、房屋拆迁、绿化等建设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。各有关人员可以从“扬州市建设培训网”(网址:http:// www.yzjp.org.cn)直接进入,也可以从“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”(网址http://jxjy.yzrsks.com)yb体育app官网的友情链接“扬州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平台”,采用流媒体远程学习的方法继续教育学时。学员只需登录平台、实名注册、选课缴费后即可学习(有关规定和方法见附件)。咨询电话:扬州市建设培训中心,0514-87203686、87343467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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