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3年扬州市水利系统职称评定工作的补充通知
作者: 发布于:2013-7-18 21:17:51 点击量:
各部门:
根据省水利厅职称工作部署及市职称办要求,2013年扬州市水利系统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填写《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》(一式三份)并附毕业证书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四张,该表格可在公司网站下载(16k双面打,骑缝装订)。有关要求见《关于印发<扬州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工作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扬职称办〔2007〕4号)
二、 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,按照扬州市水利局扬水发[2013]134号文件,准备职称资格评审材料,有关职称资格条件及申报表格可参见:。其中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》应为16k双面打,骑缝装订。
三、 根据职称评定工作安排,以上个人申报材料上报到公司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0日,过期不予受理。
特此通知
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2013年6月3日
附件: